附件2:
报名程序
鉴定报名考生请于2017年9月25日-9月30日登录全国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与监管平台(www.ostss.com)“鉴定考试服务专区”栏目,点击“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鉴定”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一、上网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生成并打印《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承诺并本人签字。
二、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并盖章。
三、将签字、盖章的《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原件及有关材料复印件一并快递邮寄中安协安评委进行资格条件审查。
(一)报名材料包括:《申请表》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相应的毕业证书复印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未填报注安或非注安可不提供)。
(二)报名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9区甲4号安信大厦A705,邮编:100013,收件人:鉴定报名,联系电话:010-84285160/7119-603/605。
(三)报名材料邮寄截止期限:为2017年10月9日(以快递发出日期为准)。
四、报名考生在10月19日-10月31日期间上网查询申报条件审查结果,合格人员选择鉴定地点。
五、报名考生在11月27日后上网打印准考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鉴定。
六、参加补考的考生9月25日-9月30日登录全国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与监管平台(www.ostss.com)“鉴定考试服务专区”栏目,点击“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鉴定”进行补考报名并提交《安全评价师补考申请表》,后续程序、时间安排与首次报名考生相同。符合补考条件的考生可自愿放弃补考,重新报名参加鉴定。报名程序同新报名考生。
七、报名流程图见后2页。
报名流程图
1.新报名考生报名流程
2.补考报名流程
附件3:
注意事项
一、每个公民身份号码只能在报名系统中进行一次注册,请对照身份证上的信息,确定填写的注册信息无误后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注册信息不能再进行更改。
二、鉴定报名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须在有效期内,持已过期的身份证无法进行鉴定报名或进入考场。
三、报名系统中的“级别计算器”可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基本信息计算出可申报级别及鉴定方式,考生可参考计算结果进行申报。
四、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请认真细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并按要求打印表格、亲笔签署,自制表格无效。
五、鉴定报名截止前,报名考生可对个人基本信息进行修改,如涉及申报条件、职业等级修改则须重新提交报名材料。
六、申报条件中的《学历证书》指国家承认学历教育的《毕业证书》或《毕业证明书》,且《学历证书》应与网上报名时填报的学历相对应,《学位证书》无效。
七、申报条件中的“安全工程类专业”包括安全工程专业、安全技术管理专业、安全技术及工程专业、矿山通风与安全专业、机电工程专业和工业工程专业,除此六个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均属“非安全工程类专业”,考生报名时请准确填写毕业证上所学专业名称。
八、报名人员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人员的鉴定资格;对已参加鉴定并通过者,将收回其《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