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本论坛最高决策机构为“天谱安全论坛理事会”,具体岗位设置如下:
(一)名誉理事长1名
(二)理事长1名
(三)副理事长2-3名
(四)秘书长1名
(五)理事:若干
第七条
天谱安全论坛理事会主要职责如下:
(一)审议、通过论坛章程、发展规划
(二)推荐发展新的论坛理事会成员
(三)确定每年论坛活动的主题
(四)确定年度论坛主办单位
(五)审议、批准年度论坛策划实施方案
第八条
本论坛设秘书处作为常设工作机构,由秘书长主持相关管理和协调工作,秘书处办公场所设在上海天谱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理事会会议组织、资料准备,以及有关工作协调
(二)组织编制、修订论坛章程和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落实与理事会成员和会员单位的沟通和协调
(四)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天谱安全论坛名誉理事长由理事会推荐产生,终身担任。
第十条
天谱安全论坛理事会正、副理事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5年,秘书长由当选理事长任命。
第十一条
理事会成员的增补:根据论坛发展需要,由理事会研究确定新增理事会成员的名额,候选人由在任理事会成员从论坛会员或其他渠道推荐产生,经理事会研究同意后成为理事,加入理事会。
第十二条
天谱安全论坛理事会每年召开1-2次,会议工作程序如下:
(一)由理事长确定理事会召开时间、内容和议程
(二)秘书处负责落实会议的准备、组织和协调工作
(三)按确定时间和议程召开理事会(参会人员不能少于理事会总人数的80%)
(四)与会全体理事会成员按确定议程开展审议工作,并对会议有关议题进行表决
(五)宣布会议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
第十三条
秘书处每年初提出当年论坛的工作计划,提交论坛理事会审议、批准,并按计划落实论坛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
(一)协助主办单位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取得支持。
(二)根据已确定的论坛活动主题,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社会团体、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发出倡议、邀请。
(三)落实论坛会务组织工作。
(四)组织论坛会议资料和论文的编审、出版和评奖。